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及有关法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银行卡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,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,警方提醒:远离非法利益诱惑,不做电诈“工具人”!
【安徽省反电诈中心宣】